(2025年11月19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5次委务会通过 2025年11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6号公布 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2025年10月28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4次委务会通过 2025年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5号公布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年9月26日第23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审签 2025年10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4号公布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年9月26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次委务会通过 2025年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3号公布 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5年9月26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次委务会通过 2025年9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公布 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5年7月9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次委务会通过 2025年7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1号公布 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2025年4月10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0次委务会通过 2025年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公布 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2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9次委务会通过 2024年12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公布 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0月12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7次委务会通过 2024年1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8号公布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1月25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8次委务会通过 2024年11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7号公布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9月23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次委务会通过 2024年9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6号公布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8月28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4次委务会通过 2024年9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第25号公布 自2024年9月20日起施行)
(2024年9月14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5次委务会通过 2024年9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4号公布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4月8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次委务会通过 2024年9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23号公布 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7月5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3次委务会通过 2024年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2号公布 自2024年8月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