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价费字〔1993〕164号 1993年4月1日印发)

公安部:

你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函》(公境办〔1993〕18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鉴于出国护照和其他出入境证件印制费用以及签发方法改进后办证费用增加,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同类证件的收费标准,同意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调高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见附件。


附件: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



附件


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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