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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63号(财税金融类037号)、1710号(财税金融类207号)、3978号(经济发展类318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3039-2020-01013 主办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制发日期: 2020-10-22

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63号
(财税金融类037号)、1710号(财税金融类
207号)、3978号(经济发展类318号)
提案答复的函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发展的提案、关于加快信用立法进程规范联合奖惩工作的提案、关于依法提升社会信用建设成效的提案收悉。经商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但随着工作深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主要原因在于法治建设滞后特别是信用基本法缺失。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信用立法等建议十分重要,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社会信用立法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考虑报告如下。
  一、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立法工作。2018年5月,党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要求“探索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相关法律制度,研究制定信用方面的法律”。2018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坚持“应用导向,立法先行”。社会信用方面的立法已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三类立法项目。
  一是起草《社会信用法》草案文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形成了《社会信用法》草案文本。同时,召开10余场社会信用立法研讨会,就社会信用立法的基本理念、法律逻辑、立法模式、遵循原则、与现有法律法规的衔接、严重失信名单与失信惩戒的法理性质、信用监管的法律规则等问题,广泛听取有关地方、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2020年1月,《社会信用法》草案文本正式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意见,目前正根据有关方面意见修改完善。
  二是支持地方在信用立法中先行先试。目前,全国超过八成的省份已初步完成或启动了地方社会信用立法。陕西、湖北、上海等8个省(市)先后出台了专门的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江苏、广东、贵州等4省社会信用立法工作已进入人大审议阶段,北京、天津、重庆等14省的社会信用立法工作已列入人大立法计划。各地区在信用立法方面的有益探索,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积极作用,也为国家层面立法提供了重要参考和经验。
  三是积极在立法修法中明确信用条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近30部法律和40部行政法规中明确了信用条款,例如,新出台的《民法典》规定,“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此外,《公务员法》《个人所得税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也明确了信用条款,这些实践为今后上升为信用基本法提供了相关准备。
  二、持续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
  一是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牵头推进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已横向联通46个部门、所有省区市,推动整合多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用信息超过500亿条,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效发挥作用,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总枢纽”。开通运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日访问量最高破亿次,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二是规范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牵头编制了《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格式规范》《公共信用信息交换方式及接口规范》《信用信息共享与使用规范》等22项标准规范,并在厦门、南京等地分别举办全国性标准宣贯培训活动,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领域标准体系,有力支撑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三、依法依规开展信用奖惩
  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助于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明确提出要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在守信激励方面,例如,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推进注册登记、知识产权、纳税社保、水电气缴费等企业信息共享,推动信贷资金直达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营造“诚信有价、守信有用”的氛围。
  在失信惩戒方面,例如,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44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重点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开展失信惩戒,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机票、高铁、动车等消费行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贷款、办理信用卡、参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推动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吸收借鉴您们所提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社会信用立法进程,促进信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感谢您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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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