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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99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3039-2020-00764 主办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制发日期: 2020-10-13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993号建议的答复

  您们提出的关于批准醴陵五彩陶瓷特色产业小镇国家级特色小镇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相关工作
  特色小镇是规划面积一般为几平方公里的微型产业集聚区,具有细分高端的鲜明产业特色、产城人文融合的多元功能特征、集约高效的空间利用特点,既非行政建制镇、也非传统产业园区。近年来,我委围绕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工作,密集出台政策性文件、积极开展典型引路和规范纠偏工作。
  (一)出台政策性文件。为推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我委于2016年印发了《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分类施策、突出特色、创新创业、完善功能、提升质量、绿色引领、主体多元、城乡联动、创新机制9个方面提出了特色小镇发展路径。2017年,我委会同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房地产化倾向、严格节约集约用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等16条规范管理措施,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规范纠偏。2018年8月,我委印发了《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从正反两方面统筹建立规范纠偏机制和典型引路机制。2020年6月,我委印发了《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推动健全特色小镇等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
  (二)开展典型引路和规范纠偏。2019年4月,我委在浙江德清地理信息小镇,召开了2019年全国特色小镇现场经验交流会,会上推广了来自16个精品特色小镇的“第一轮全国特色小镇典型经验”,也布置加强淘汰整改的具体工作要求。2019年9月,我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组建调研组,赴已开展特色小镇工作的20多个省份开展拉网式排查,累计推动淘汰整改了错用概念或质量不高的897个“问题小镇”。2020年6月,我委印发了《关于公布特色小镇典型经验和警示案例的通知》,推广了来自20个精品特色小镇的“第二轮全国特色小镇典型经验”,也公布了“虚假特色小镇”“虚拟特色小镇”和触碰红线的特色小镇共10多个警示案例。
  此外,我委未开展国家级特色小镇命名工作。目前开展此类工作的部门有3个,分别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命名了两批全国“特色小镇”(共403个,现已整体更名为全国特色小城镇),体育总局命名了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共96个,已淘汰整改34个、保留62个),林草局确定了国家森林小镇试点(共50个)。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实行省负总责名单管理。建立中央指导、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不再命名和评比特色小镇。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省级创建名单中特色小镇的发展与规范,统筹制定特色小镇管理制度、政策措施和检查评估机制,做好组织调度和任务分解。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省级统一要求,深化认识、把握节奏、强化落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支持引导和监测监管。
  (二)建立纠偏纠错长效机制。特色小镇要严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房地产化”倾向。对触碰这“四条底线”的特色小镇,要予以限期整改或清理淘汰。对主导产业薄弱的,要加强指导并督促整改。对停留在纸面上、缺失投资主体的,要坚决淘汰除名。对以“特色小镇”之名单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要及时制止并清理。对有关方面已命名的全国特色小城镇宣传为“特色小镇”的,要及时规范纠正。
  (三)加强正面引导和支持保障。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挖掘彰显特色、模式先进、经验普适的精品特色小镇,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按照“少而精”和扶优扶强原则,进一步强化各类要素保障,会同有关方面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政策性信贷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公共配套设施给予融资支持。
  由于我委不命名、不评比特色小镇,因此,您们提出的关于批准醴陵五彩陶瓷特色产业小镇国家级特色小镇的建议,暂无法采纳。但在“第二轮全国特色小镇典型经验”中,我们已将湖南醴陵五彩陶瓷小镇的“承接改革探索试验”经验予以推广。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研究出台各项政策举措,支持引导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
  感谢您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