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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2号(政​治法律类216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3039-2018-00628 主办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制发日期: 2018-08-02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2号

(政治法律类2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以泛亚铁路为载体构建中南半岛命运共同体示范区的提案》(第2022号)收悉。经研究,并商中联部、外交部、铁路总公司,现答复如下:
  我同中南半岛国家地缘相近,各领域合作密切。近年来,我在发展同中南半岛国家关系过程中,积极践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泛亚铁路为重点加强我同中南半岛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多双边务实合作,推动实现共同繁荣。您提出的以泛亚铁路为载体构建中南半岛命运共同体示范区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关于积极构建中南半岛经济合作基础
  (一)泛亚铁路中线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中老铁路、中泰铁路合作项目均取得积极进展。中老铁路重要控制性工程已全部开工,隧道、桥梁、路基等工程建设全面展开,重点工程和征地拆迁工作按计划推进。截至目前,路基土建工程已完成约35%工程量。中泰铁路合作项目一期工程(曼谷-呵叻)已于2017年12月21日开工,目前建设总体顺利,项目二期谈判正扎实推进。中老泰铁路将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惠及沿线民众,并为我国西南地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二)澜湄国家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积极推进。近年来,有关部门会同湄公河国家建立了澜湄国家互联互通联合工作组和产能合作联合工作组机制,构建了多边合作的基本框架。具体合作事项正在有序推进。同时,有关部门和柬埔寨、老挝、越南建立了双边产能合作机制并确定了重点项目清单,取得务实成果。
  (三)中老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有关合作扎实起步。我国和老挝、缅甸分别就建设中老、中缅经济走廊达成共识,泛亚铁路将是经济走廊建设的重要依托。中老经济走廊规划正在编制,中缅经济走廊正抓紧磋商早期收获项目清单、建立联合委员会和开展合作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指导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中老铁路、中泰铁路合作项目建设工作,鼓励我企业稳步推动中缅铁路、中越跨境铁路。推动澜湄国家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走深走实,切实推动一批合作项目落地。稳步推进中老、中缅经济走廊建设,促进有关国家经济发展。
  二、关于做好中南半岛泛亚铁路沿线的民心相通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并组织相关企业在开展境外铁路项目合作的同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增加本地就业机会、开展公益活动等方式,着力帮助当地民众解决实际困难。例如,有关单位结合中老铁路项目工程建设,为当地修建公路桥梁、蓄水池、变电站等设施,建立免费的专业技能培训学校,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中泰铁路项目积极推动中泰双方开展人员学习交流工作,先后组织17期、427人次泰国政府部门、工程企业及重点院校等各层面人员来华参加管理、技术等方面知识培训,深入铁路企业、生产厂家参观考察,系统了解中国铁路发展成就。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力度,加强“民心相通”工作。一是通过协调管理我国社会组织“走出去”工作,引导国内更多社会组织进入中南半岛国家开展工作,通过人文交流和民生务实合作等方式,努力增进中南半岛国家民众对我国的了解和信任。二是加强“走出去”的社会组织同企业的配合,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协助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减少当地民众的误解和西方媒体的炒作。三是加强对中南半岛国家的民间交流,努力为合作共赢夯实民意基础。
  三、关于加强对推进泛亚铁路建设的协调力度
  (一)关于推进中缅、中越铁路。有关部门在中缅经济走廊和中越陆上基础设施合作工作组等双边合作框架下,积极推动瑞丽—曼德勒铁路、老街—河内—海防铁路等项目。
  (二)关于中国标准使用。中老铁路和中泰铁路项目均采用中国铁路技术标准和装备设备。
  (三)关于铁路运输便利化。有关部门重视铁路运输便利化工作,已经在中老铁路、中泰铁路合作项目的谈判中提前考虑了未来运输政策对接的问题,与老、泰有关部门进行了初步沟通。
  下一步,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继续在中缅经济走廊和中越陆上基础设施合作工作组等双边合作框架下,推动瑞丽—曼德勒铁路、老街—河内—海防铁路等项目尽早取得务实进展。在推动与中南半岛国家开展铁路合作的过程中,结合合作国的需求,选取合适的项目使用中国铁路技术标准。
  感谢您对国家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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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