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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11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3039-2018-00279 主办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制发日期: 2018-07-06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11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重庆市加快城市轨道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我委积极支持重庆市轨道交通建设。2006年,经国务院同意,我委批复《重庆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6—2013年)》;2009年,我委批复《重庆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6—2014年)调整方案》。调整后,规划共包括1号线、2号线延伸线、3号线延伸线、6号线延伸线等8个项目,线路总长174.49公里,总投资573.36亿元。目前项目均已建成投运。2012年,经国务院同意,我委批复《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2—2020年)》。规划包括4号线一期、5号线一期、6号线支线一期和二期、9号线一期和二期、10号线、环线工程等8个项目,线路总长215.04公里,总投资1096.94亿元。目前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其中5号线一期北段、6号线支线一期、10号线一期已建成投运。
  截至目前,重庆市已实施两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总里程约407公里,其中已建成投运264公里。目前,重庆市组织编制完成《重庆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第三轮建设规划》,拟规划建设4号线二期、5号线北延伸段和5A线3个项目,线路总长70.67公里,总投资440亿元。
  一、关于尽快批复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的问题。2017年9月以来,我委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的要求,正在修订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并组织已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城市对地方政府债务和建设规划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经核,重庆市前两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执行情况总体情况良好,债务总体可控。近期,我委正式受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报的《重庆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第三轮建设规划(2017—2022年)》,并按程序委托咨询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二、关于明确都市快轨的审批程序并指导相关工作。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市域(郊)铁路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7〕1173号)文件明确,市域(郊)铁路是城市中心城区联接周边城镇组团及其城镇组团之间的通勤化、快速度、大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提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所提的都市快轨总体符合市域(郊)铁路的功能定位。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拟发展市域(郊)铁路的城市,城市政府应会同有关方面深入研究市域运输需求、路网布局、规划衔接等问题,单独编制市域(郊)铁路发展规划或统筹纳入相关规划。利用既有铁路发展市域(郊)铁路的规划由省级政府会同铁路总公司统筹研究确定,改扩建项目审批按照现行规定实施;新建市域(郊)铁路的规划应按照项目功能定位、标准制式等纳入相关线网及建设规划,按现行规划管理相关规定报批,市域(郊)铁路新建项目由省级政府审批。
  感谢您对国家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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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