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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26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3039-2019-00318 主办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制发日期: 2019-09-16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269号建议的答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沿黄生态经济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启动沿黄生态经济研究,推动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发源于青藏高原,流经青海等9省区,是我国仅次于长江的第二大河。黄河流域分布有三江源、祁连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河套平原等粮食主产区,煤炭储量占全国一半以上,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农牧业生产基地、能源基地,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格局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黄河保护和发展,近年来先后批复实施了《黄河流域综合规划》《黄河流域防洪规划》等综合性规划,投入大量资金力量,实施了一批水利调节、生态修复、污染治理重大工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
  黄河是连接我国西北、华北、渤海之间的重要生态廊道,推动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对于促进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流域区域生态安全和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围绕黄河流域绿色生态廊道等生态格局构建、国土用途空间管制、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专题开展深入研究,统筹研究推进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等问题。
  二、关于加大对黄河中下游生态经济廊道支持力度
  黄河中下游地区是流域内经济实力最强、发展水平最高的区域,加强黄河中下游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对于激发区域创新发展活力、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促进整个黄河流域乃至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一直高度重视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保护和发展,近年来,国务院先后批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等多个重大规划和政策文件,在体制创新、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土地保障等方面,不断加大对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支持力度。2016年以来国家共安排中央资金375.65亿元,用于支持黄河中下游内蒙、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等省区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建设,有力推动了黄河中下游生态建设。2018年,中央财政拨付沿黄九省区林业转移支付350亿元,支持黄河流域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资源保护、湿地保护和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我委会同林草局等部门实施了山东黄河三角洲等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改善了项目区及周边湿地生态状况,维护了区域水资源和生态安全。截至目前,黄河流域共有湿地面积392.92万公顷,国家森林城市53个。此外,经过近年来的治理,黄河下游标准化堤防已基本建成,初步形成了一道生态绿色走廊。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黄河中下游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沿线防护林带、自然保护区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促进黄河中下游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三、关于完善黄河水资源生态补偿、水土保持生态补偿、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等机制
  建立健全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生态补偿力度,有利于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明确在黄河等重要河流探索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同年,财政部会同我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中央财政对跨省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给予引导支持,积极支持各省(区、市)加快建立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目前,甘肃、四川等省已建立省内部分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财政部等部门,继续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动沿黄省区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四、关于继续支持河南省开展黄河滩区居民迁建
  黄河下游滩区是黄河行洪、滞洪、沉沙的重要场所,是黄河防淤减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滩区群众赖以生产、生活的家园。国家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黄河下游滩区居民迁建工作。2017年,经报请国务院同意,我委印发了《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涉及郑州、开封、新乡、濮阳4个省辖市的8个县(区)、33个乡镇、194个村,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将河南省滩区地势低洼、险情突出的24.32万人整村外迁安置。《规划》明确在河南省规划目标完成后,将根据黄河防洪形势,适时综合施策,解决河南省滩内剩余洪水淹没风险高的53.3万群众的防洪安全问题。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积极支持河南省加快滩区居民迁建工作,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研究推进后续滩区居民迁建的政策措施,着力改善滩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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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