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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019号(经济发展类276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3039-2019-00315 主办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制发日期: 2019-08-29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4019号(经济发展类276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西宁融入国家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民政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城市发展能级
  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地处青海东部、湟水谷地,是兰西城市群核心城市、“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内陆开放城市,是稳藏固边桥头堡,区域位置重要、战略地位突出。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西宁市发展。2018年3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我委等部门印发实施《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要加快西宁—海东都市圈建设,加快壮大西宁综合实力,完善海东、多巴城市功能,强化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形成联系紧密、分工有序的都市圈,构建“一带双圈多节点”的城市群空间格局。《规划》还对西宁市参与开放平台建设、利益协调机制构建等方面提出了要求。2019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我委印发《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地方推进都市圈建设的原则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青海省、西宁市做好《规划》和《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实施工作,支持西宁提升城市能级和辐射带动能力,培育建设西宁—海东都市圈,充分发挥西宁对兰州—西宁城市群的支撑带动作用。
  二、关于打造开放合作平台
  我们支持青海省及西宁市立足自身区位实际和发展现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扩大对外开放与合作。《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58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6号)明确指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总量控制,坚持按需设立,适度控制增量,整合优化存量;严格新设审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符合条件的大中城市设立综合保税区。为促进青海开放型经济发展,海关总署积极支持青海省利用综合保税区作为推动对外开放的重要抓手,其于2018年8月收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去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西宁综合保税区的申请文件,原则支持设立西宁综合保税区,目前正在研究评估。同时,海关总署已通过多种方式与青海省、西宁市政府进行了沟通,分管署领导专程带队赴西宁开展实地调研,听取情况汇报,指导申建工作。
  建议青海省继续为申建综合保税区创造条件,审慎规划、注重环保,结合本地产业实际做好招商引资,特别要吸引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入区,有计划地培育本地产业与引进项目间的配套对接,条件成熟后海关总署将抓紧启动办理。同时,我们将与青海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密切配合,推动西宁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特别是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关于健全资源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利益补偿机制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脆弱,民族文化多元,资源、生态、稳定等方面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特殊重要地位。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中发〔2018〕43号)明确提出,统筹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促进区域间相互融通补充,支持中西部条件较好地区加快发展;健全资源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利益补偿机制。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中发〔2019〕13号)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此外,我委等部门于2017年6月印发《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7〕922号),鼓励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完善发展成果分享机制,加快统一市场建设,促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支持在各类对口支援、帮扶、协作中开展“飞地经济”合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政策举措,健全资源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相关补偿机制,积极支持西宁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推动西宁生产力空间布局不断优化、产业分工体系更趋合理、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四、关于加快行政区划优化调整
  西宁市现辖4个市辖区、2个县、1个自治县,总面积7649平方公里,总人口237万人,其中市辖区面积380平方公里,人口131万人。目前西宁市辖区面积位列全国省会城市倒数第一位,面积较小,腹地局促,与西宁在国家战略、区域发展中的定位和角色不相匹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西宁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和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以及带动全省和兰西城市群协调发展等工作的开展。近年来,为强化西宁省会城市功能,激发西宁发展活力,带动青海全省更好融入国家战略,民政部积极支持青海省优化西宁行政区划设置工作,指导青海省民政厅开展了方案论证、风险评估和组织申报等工作。2019年4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撤销西宁市湟中县设立湟中区的请示》,请求撤销湟中县,设立西宁市湟中区。目前,民政部已收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去的青海省人民政府有关请示和附件材料。下一步,民政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和行政区划调整审核程序,有序推进湟中县撤县设区审核报批工作。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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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8月29日